房地产公司、建筑装饰安装公司、物资工贸公司、设计研究院、海外分公司、城轨分公司、机关各部门、中心医院:
无偿献血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;是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;是中华民族团结互助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;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;是对社会贡献的一份责任。无偿献血是终身的荣誉,无偿献血者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爱戴。根据合肥市献血办〔2013〕1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,拟定于2013年11月1日组织局机关及部分子(分公司)员工进行无偿献血。
无偿献血人员要求:1.18~55岁,身体健康;
2.55~60岁自愿要求献血者,身体健康,且55岁之前有过三次以上的献血经历。
二.不适宜献血情况:
1.患有传染病或携带传染病病源体者(详略)。
2.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,如心脏病、肿瘤、高血压、血液病、异常出血性疾病等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患(详略)。
3.接受疫苗免疫接种者。
4.接受动物血清注射者。
5.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。
6.妇女月经前后三天,妊娠期、流产后未满六个月,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。
7.感冒、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;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;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。
8.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。
三.无偿献血人员安排表
序号 | 单 位 | 人 数 | |
1 | 房地产公司 | 10 | |
2 | 建筑装饰安装公司 | 8 | |
3 | 物资工贸公司 | 15 | |
4 | 设计研究院 | 10 | |
5 | 海外分公司 | 5 | |
6 | 机械分公司 | 14 | |
7 | 局机关(含中心医院) | 38 | |
四.献血地址:机关附楼会议室
请房地产公司、建筑装饰安装公司、物资工贸公司、设计研究院、海外分公司、机械分公司接到通知后,大力宣传无偿献血的意义,号召本单位职工踊跃报名,并按照安排表名额组织本单位志愿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献血。
局机关本部职工,自愿报名,接通知后电话或电子版将名单报宏达分中心王翔英。
集团公司为了表示对献血人员的关爱,同时也为了弘扬无私贡献精神,给每位献血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慰问金。
联系人:宏达资产管理分中心综合科 王翔英
电话:0551-65244237
附:报名表
单位 | 姓名 | 性别 | 电话 | 备注 |
宏达资产管理分中心
二○一三年十月十八日